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比选邀请函
发表日期:2025-04-03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朝花幼儿园是由朝阳区职工大学举办的一所集团化幼儿园,目前已经开设30余家分园,且均在朝阳区内。为了拓宽食材供应渠道,保障安全的食材供应,特设立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邀请朝阳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中标供应商参与我单位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一、项目名称: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食材品类包括新鲜蔬菜瓜果、蛋类、粮油、调料、干货、豆制品、海产品等食材。
2.配送时间:一般为工作日早5:30-6:3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项目预算:具体采购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服务周期:一年
六、准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教委招标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宗食材的生产商,直营供应商及代理商。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许可、税务证明等有效证照;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资源;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供应商所供应食材须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肉类食材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应自觉遵守幼儿园食堂各项管理规定,服从采购方管理。无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
(5)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应食材来源安全稳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材可追溯,做好所供食材的查验工作。如所供食材出现腐烂、变质及质量问题的,不得供应给幼儿园,已经供应的应及时通知幼儿园停用,并核查问题原因,做退货处理。每批次均须提供配送食材的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及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应商提供食材进货价格要透明,所供应食材名录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如市场价格有波动,要及时公示、告知采购人。
(7)供应商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管理团队、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要有实际的生产经营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应按照幼儿园地理位置、食材需求、储存条件等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在保证园所按时开餐的前提下将配送线路进行优化,保障配送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9)供应商应制定有效的应急保障预案,如发生突发情况,负责协助幼儿园协调保障正常开餐的应急供应,做到快速响应,减少损失。配备临时应急补货车辆,在应急补货的情况下,进行货物运输。
(10)供应商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服务条件,采购或销售系统能够对接园所营养软件,食材需求、订货与配送数据信息化。
(11)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体服务需求
1.供应商应在朝教体卫艺〔2025〕2 号文件:朝阳区教育系统大宗食材采购中标供应商名单内(中标期间:2025年2月20日至 2027年7月31日),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守法公司,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违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2.产品品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为:中标单位不得提供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所供产品的保质期应在有效范围内。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为:所供肉类食材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3.所供货物具体要求
(1)所供米产品应该无虫蚀、无异物、色泽气味正常,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保质期至少在一个季度以上。
(2)所供小麦粉产品为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经清理、磨粉等加工工序而得到的小麦粉。小麦粉产品颜色洁白、组织松散、无明显结块、无长虫、无长霉、无异物、有小麦粉正常之气味,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保质期至少在一个季度以上。
(3)所供植物油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应符合或高于食用植物油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保质期至少在一个季度以上。定型包装类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QS标志。
(4)所供应的调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生产商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批检报告/厂检单,并符合或高于相关技术标准。符合检疫标准,并提供当批次检验报告,符合定型预包装要求,保质期至少在一个季度以上。关于品牌尽可能满足厨房要求,如不能满足,同餐厅厨师确认后,同档次的产品均可。
(5)所供蛋类:保证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蛋壳无霉点,确保蛋品处在符合储存条件的保质期内。
所供食材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采购人(或园方)将就上述要求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或园方)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供货资格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配送要求
(1)所配送食材须在约定时间内5:30-6:30送达到采购人(或园方)指定地点;配送数量及品种,以采购人(或园方)前一天16:00前的通知为准。
(2)中标标人应定期与采购人(或园方)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或园方)对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或园方)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由送货人员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秤,然后放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配送完毕时须提供《配送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按照清单进行现场过秤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于清单上签名,作结算凭证。 所有货物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重过秤。
(4)中标人提供的《配送清单》须符合采购人(或园方)的订单内容。若过称验收时,发现数量或规格与订单要求不符,中标人应于2小时内(或中标人应答承诺时限内)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若无法完成补足或更换,则由中标人按当日订购数量的2倍价格向服务对象赔偿损失。
(5)中标人应在运输过程中保护好货物,不能造成损坏和二次污染,对损坏和污染的货物,采购人(或园方)有权拒收。同时要爱护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在运输或卸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保持卸货区干净整洁,否则将追缴清理费。
(6)所配送货物的包装须完好,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7)为保证所配送货物的安全与保鲜,中标人应具有食品冷冻与冷藏库,自建或租赁的均可。
(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配送服务能力。配送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配送车辆须为年检合格车辆,并可在北京市内合法行驶。对于有冷链运输要求的食材,配送车辆须配有冷藏冷冻保温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辆冷藏或冷冻车辆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合同,及至少一名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标人应具备跨区配送能力,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时,应提前与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如采购人(或园方)遇有临时及重大任务时,中标人应按要求无条件将所需全部货物配送到位。针对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制定应急配送预案。
(9)运输车辆要求:根据食材运输要求,采取不同运输方式;运输常温食品的车辆应具有防雨、防尘等遮盖措施,避免食材风吹雨淋;运输冷链食品的车辆必须是带有冷藏保温设施的车辆;运输冷冻食品车辆必须是带有冷冻保温设施的车辆。
(10)温度要求(有温度要求时)
中标人须具备全链条冷链配送系统,严格执行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车辆到达后,迅速检测车内产品的温度,收货温度要求详见下表:
类别 允收温度
冷冻食材 ≤-12℃
一般冷藏食材 0-8℃
储存温度明确的冷藏食材 根据食材标签上标明的温度
常温食材 不测温
对湿度敏感的常温食材不得用冷藏车送货,如大米,面粉等
A.车辆卫生要求:车厢内部应清洁卫生,无异味。
B.需冷藏产品应专车运输,且车辆经清洗消毒。
C.食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化学品同车运输。
D.送货员个人卫生良好,在装卸货时不应存在抽烟、吃东西、嚼口香糖等行为。
E.包装要求:用塑料周转箱盛装食材且塑料周转箱被堆放时,塑料周转箱的底部不能因挤压影响到下层食材的质量。塑料周转箱应干净无严重破损。产品的外包装不得有破损,严重污垢、受潮,挤压变形等。产品的内包装不得破损,污染等。
5.标签和日期要求
所有食材标签必须完整、清晰,标签内容不得有手工涂改现象。生产日期、保质期严禁加贴、补印、篡改。
6.价格要求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提供《报价承诺书》(格式可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内容为:“我公司所配送粮食类/油类/调料类/蛋类食材的价格将不高于北京市大型超市(如物美超市、华联超市、超市发超市等)的平均价格。在服务期限内将积极配合并接受采购人或各校方对食材价格的监管。”如未提供承诺书或所提供承诺书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按照取消其投标资格处理。
(2)中标人服务期限内向采购人或各校方所报的价格应包括:食材采购费、包装费、配送费、储藏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人员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及各校方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采购人或各校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同时,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变更或费用增加。
(3)运送交通工具及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4)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7.其他要求
(1)因采购人特殊性质,供应商需具备应急采购、储备、生产、运输等能力,及时响应。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加送食材时,供应商务必按需准时送达,不得推诿延误,保证送货时效性。供应商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因天气、市场休市等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时到货时,供应商应制定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的需求能按时、按质、足量配送到位。 因中标人配送货物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中标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或园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采购人(或园方)有权随时查验。如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或园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如出现违法行为,采购人(或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货物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或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中标人为本项目所拟派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与中标人发生劳务纠纷等,均于采购人(或园方)无关。相应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中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包行为,不得挂靠其他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不得借其他公司开票走账。
八、付款方式
食材配送合同签定后,按月度向中标单位进行据实结算。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校方验收后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进行据实结账,如有违约、违规等情况,根据实际处罚后结算(特殊情况以各园方的合同为准)
九、比选资料提交与程序
(1)采购人在单位网站上发布比选邀请函。
(2)比选响应人,需要先将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做成PDP文件,发送到邮箱:zhyeycg@163.com,按照“报名资料-****公司-朝花幼儿园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命名,邮件中请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采购人收到比选响应人的资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比选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4)采购人比选小组现场考察。
(5)比选响应人根据比选文件,提交应答文件,请在2025年4月9日17:00前将应答文件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地杰长安驿B座5层,逾期不候。
(6)采购人召开2025年全品类食材准入项目比选会。
(7)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在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十、说明
1.请各单位根据园所需求、本单位业务范围和配送服务能力如实提供比选应答文件资料,包含不限于企业宣传册、服务方案、汇报材料PPT等纸质或电子版材料,不得虚假提供资料,用于幼儿园比选小组对各参与比选单位进行评选。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501145648
邮箱:zhyeycg@163.com
附件1:比选应答函格式要求
附件2: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各单位根据比选文件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北京市朝阳区朝花幼儿园
2025年04月3日
附件1:比选应答函格式要求
关于【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的报价
致:北京市朝阳区朝花幼儿园
我公司接到贵单位关于“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的比选邀请函,依据项目服务内容,对项目服务工作量进行了测算,现进行报价。
我公司关于“朝花幼儿园2025年全品类食材供应商准入项目”的总报价为¥:【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